张国钧:正与内地积极探讨,将“港资港法”有序拓展至大湾区

本届香港政府首次增设副司长的职位,张国钧担任律政司副司长一周年,认为过去一年最具挑战性的工作,正是由他带领的“粤港澳大湾区专责小组”工作。由于大湾区法制衔接、规则对接和人才连接,均没有先例可循,而且基于两地法制有别,即使在解决简单问题时,则会衍生出更多意想不到的额外问题需要解决。律政司现正与内地有关部委积极探讨有序拓展“港资港法”和“港资港仲裁”的措施至整个大湾区,深化大湾区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的专业合作和优势互补,使更多企业及个体受惠。


(资料图)

目前“港资港法”已在深圳前海实施,“港资港仲裁”适用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

香港除了需要保持普通法体系和法治制度的独特优势,又要融入大湾区,目前“港资港法”已在深圳前海实施,供在前海注册的港资企业,即使在没有涉外因素的情况下,可协议选择民商事合同适用的法律,包括香港法律。“港资港仲裁”亦已适用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,容许区内注册的港资企业可协议将商事争议提交域外仲裁,包括香港。张认为如果香港成功克服有关大湾区工作的挑战,为香港带来的发展红利可说是无与伦比,回报率十分高。

张举例指,不少香港市民在大湾区做生意、工作或生活,但有时仍需处理香港的法律问题,当中涉及准备法庭誓章,但他们身处大湾区而特意回港撰写誓章,往往废时失事。内地没有宣誓的概念,这个看似简单的工作因两地法制不同而成为市民难处,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因此建议尽快修改《宣誓及声明条例》,律政司研究后发现市民在大湾区难以找到律师为他们宣誓,因为香港律师离港后便无权为他人宣誓,而大湾区律师由国家司法部委任,只可参与内地民商事工作,也不能为他人宣誓。

张又提到,在香港“发假誓”为刑事罪行,但由于《宣誓及声明条例》没有域外管辖权,如有人在香港以外的地方“发假誓”,他把誓章带回香港,港府亦因其犯罪行为不在港发生,而不能作出拘捕行动,令此成为法律漏洞。假若市民回内地“发假誓”后把誓章带回香港,以逃避任何法律后果,后果无法想像。张认为此例子显示出解决两地问题会衍生出连带问题,过去一年张亦充分感受到内地部门有心合力解决问题,但希望市民理解解决两地问题需时较长。

《香港国安法》实施后恢复秩序

律政司“粤港澳大湾区专责小组”上周举行第二次会议,同意建立“大湾区法律资讯平台”,汇总大湾区内关于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等各方面的资讯,以便各界市民了解大湾区最新的法律、判决、法规、中央司法解释、省级司法厅文件等。张指现时没有任何平台提供大湾区法律资讯,建立资讯平台让有关资讯有系统地整合,可令市民容易找到他们想得到的资讯。另外,律政司与内地政府亦计划共同设立一个高层次平台,就大湾区内民商事司法互助等议题进行恆常交流和研究,完善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送达机制,希望明年便有成果。

张表示《香港国安法》实施后恢复秩序,市民毋须担心其个人人身安全、财物安全,商户生意如常,可见《香港国安法》发挥到“定海神针”的作用。律政司计划推出一套《国安法案例总汇编》工具书,方便法律从业员了解《香港国安法》条文的清晰解释;另一方面,“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”辖下的课程和教材设计工作小组,则会把《宪法》、《基本法》、《香港国安法》以简单易明又深入浅出的方式制作教材,相信今年底便能完成教材,以及开展法治教育领袖培训班。

与林定国相处融洽又合拍

张国钧用一字总结他一年的工作:“忙!”,但他形容自己过去一年“忙得开心,忙得起劲,忙得有意义”。张作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的副手,尽力分担林的工作及帮忙补位,张认为他们二人一年来相处融洽又合拍,若他有意见分歧时,也会坦率地表达自己意见。张亦指林为人客观亦不会感情用事,每当团队绞尽脑汁解难时,林均会细心聆听各方意见及分析后,才作出最后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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